- 全縣發展指導綱領的擬定
- 縣綜合發展計畫上承國土綜合開發計畫,下銜各鄉的都市計畫,是縣級自治體 的長期發展指導計畫,也是地方向中央爭取經費的主要依據。政府為配合區域 的整體發展,自民國75年起,即積極推動辦理台灣地區各縣市綜合發展計畫, 是為本計畫之濫觴。
- 馬祖的跨世紀建設藍圖
- 馬祖地區早年實施戰地政務,基於國家安全與國防考量,建設多集中於戰備與 民生、教育等相關設施,為地方發展奠立良好的基礎。自民國81年正式解除戰 地政務,回歸地方自治後,隨著台馬往來的頻仍,以及民眾對生活品質意識的 提昇,地方建設發展一日千里。因此,連江縣綜合發展計畫的規劃與實施, 正是值此全球與地方發展轉點之際,一套引領馬祖邁向公元兩千年的跨世紀 藍圖。
- 縣長施政意志的展現
- 連江縣綜合發展計畫以全縣各島嶼為規劃主體範圍,共分總體發展、農漁業、 工商業、土地使用、住宅、交通、環保、觀光、社會福利、醫療、教育、文化 、財政、警政等十四大部份,乃縣長施政意志的展現,內容廣及全縣發展所涉 及個項軟硬體建設、典章制度、推動方式、實施經費,自民國八十九年度起, 分短、中、長程共十二年執行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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